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第十七条

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第十七条 民营科技企业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从境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或者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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