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十二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十二条 专题视察的内容是某项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大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