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