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当共同做好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创建文明市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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