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地方铁路客货运输按照《铁路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