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章 失业保险费征缴

第十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章 失业保险费征缴 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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