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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