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