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八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预防规划、计划和办法,对本辖区内的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逐级上报。
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动物防疫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
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动物防疫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