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六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六十三条 对于不报送或者不按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备案审查的专门机构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由常务委员会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询问和质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