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供经济运行情况的信息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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