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公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