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三十一条 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发生争议时,子女随母亲生活对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应当优先考虑女方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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