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