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四十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四十条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珍贵文物收藏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动情况向原备案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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