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二章 献血管理 第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二章 献血管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献血,保证本单位年度献血计划的完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