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二章 献血管理 第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二章 献血管理 第十二条 血站应当设置布局合理的采血点或者流动采血车,为献血者提供卫生、便利的条件,保证献血者安全。血站技术人员必须经输血业务知识技术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