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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