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七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七条 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名、特、优、稀及濒危种质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