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十五条 种子经营者销售种子时,应当附有标签并向购买者提供销售凭据。种子经营者调运或者批量邮寄种子出县境的,应当附有种子质量检验证明和植物检疫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