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擅自截留高等院校职业师资班毕业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