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必须按规定用于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