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宣传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为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