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