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