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