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促进措施

第二十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促进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自主创业人员解决经营场地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创业孵化园区,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房租补贴和融资等政策扶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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