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工会条例 第二十九条 工会应当尊重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管理;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教育培训、文娱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维护企业信誉,保守商业秘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