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广播电视活动,市、县(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活动,并接受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5-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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