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开发区应加强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境内外资金、先进技术设备、人才和科学管理经验,兴办外商投资、出口创汇、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三产业,使之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