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鼓励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事业,开发基础设施,开展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