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开发区设立

第九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开发区设立 第九条 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开发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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