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土地开发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土地开发 第二十二条 开发区的建设用地,依法实行有偿有限期出让制度。开发区应节约用地和合理使用土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