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土地开发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土地开发 第二十四条 开发区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应严格按照土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支付各项税费,妥善安置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