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五章 审计成果运用 第三十六条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五章 审计成果运用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