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和倡导
第十九条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和倡导 第十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上网,诚信用网,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二)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低俗、淫秽、暴力信息;
(三)不泄露他人隐私;
(四)不以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智能换脸、智能变声等任何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一)文明上网,诚信用网,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二)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低俗、淫秽、暴力信息;
(三)不泄露他人隐私;
(四)不以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智能换脸、智能变声等任何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