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七十六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七十六条 景区主管部门或者景区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核定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制定应急预案。
景区对游客流量实时监控,游客数量达到核定最大承载量的百分之八十时,景区主管部门或者景区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控制景区人数,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导分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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