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旅游,充分利用自然、文化、科技、生态等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