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六十九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六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自主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拒绝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摊派;
(三)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旅游经营者尚未公开的旅游路线和其他旅游服务产品、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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