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四十二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发展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影视制作、文化会展和动漫产品等各类文化旅游产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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