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遵循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有序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旅游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