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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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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遵循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有序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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