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刁难丧事承办人,不得指定丧事承办人选用殡葬服务用品、项目,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殡仪服务收费应当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不得在标准以外加收费用。违反规定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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