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条例 第五章 人工影响天气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气象条例 第五章 人工影响天气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并保证所需经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