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文条例 第二章 水文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河南省水文条例 第二章 水文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全省水文站网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全省的水文规划组织建设,省水文机构实施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