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与受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