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与受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