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
第三章 煤炭生产

第十九条

河南省煤炭条例 第三章 煤炭生产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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