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