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二章 电信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依法办理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收、划拨、出让等审批手续,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