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业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畜牧业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畜牧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畜牧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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