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八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八条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社会各界都应当支持和组织参与科普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