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科学技术,全面执行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